湖北宜昌年味“拉满” 市民逛庙会品民俗******西陵庙会人气旺。 景卫东 摄当地书法家为市民题写春联。 景卫东 摄舞狮迎新春。 景卫东 摄市民打卡新春花市。 景卫东 摄非遗传承人制作西陵糖画。 景卫东 摄
第十五届宜昌·西陵庙会于1月7日—17日举行,民俗游园、翰墨迎春、非遗展演、年货赶集、歌舞闹春、中医纳福、新春花市等众多子活动相继登场,市民逛大集、打年货、品民俗、赏非遗。湖北省宜昌市位于长江三峡西陵峡口,文化历史悠久,文化遗产丰富。自2007年以来,西陵庙会已经成功举办十四届。今年将通过增加一系列“传统+潮范”的活动,让老庙会迸发新活力,吸引市民参与、提振市场信心、促进节庆消费。
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 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 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 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 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